四川地區鉆井安全監管以 “政府 + 企業 + 技術” 三位一體為核心,構建覆蓋鉆前、鉆中、鉆后全流程的分級管控、立體監督、應急閉環體系,2026 年嚴格執行《四川省頁巖氣生產安全規程》(DB51/T 2834-2021)、《四川省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方案》等標準,重點聚焦井控、有毒有害氣體、設備安全、承包商與應急管理,以下為可直接落地的監管措施與實操要點。
一、監管責任與體系建設(源頭管控)
分級責任鏈條
政府監管:省應急廳統籌,市(州)應急局屬地執法,自然資源、經信、生態環境等部門按職責協同監管,實行 “網格化 + 責任制”,每口井明確屬地監管責任人。
企業主體: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設立安全管理部門,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(油氣鉆井≥5%),執行 “三同時”(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施工、投用)。
第三方與承包商:嚴格資質審核,明確安全責任,納入企業統一監管,嚴禁無資質 / 超資質承攬工程。
風險分級管控與 “一場一策”
對 “三高”(高壓、高產、高含硫)井、新探區首口井、事故井等重點井場,開展安全風險評估,劃分風險等級,制定 “一場一策” 整治方案。
建立 “一井一風險臺賬”,動態更新風險辨識清單,重點管控井噴、H?S 泄漏、火災爆炸等高危風險。
二、鉆前安全審查與準備(前置合規)
審查環節 核心監管措施 執行標準 責任主體
資質與設計 審核施工 / 監理 / 檢測機構資質;鉆井設計 “初審 + 終審” 雙審,井控 / 防噴方案專項論證 DB51/T 2834-2021 第 4.1.4-4.1.8 條 建設單位 + 應急部門
設備與物資 井控裝置(防噴器、節流壓井管匯)強制校驗;H?S 檢測儀、防毒面具等防護設備校驗合格 井控裝置每井前試壓,防護設備年檢 施工單位 + 監理
人員培訓 關鍵崗位(井控、H?S 防護)持證上崗,開展專項培訓與應急演練,留存記錄 培訓時長≥40 學時,演練每季度≥1 次 企業 + 培訓機構
外部協調 管道安全交底(經信部門牽頭),與周邊居民 / 設施簽訂安全協議,劃定警戒區 交底記錄多方簽字,警戒區設置警示標識 建設單位 + 屬地政府
三、鉆中過程監管(實時受控)
立體監督網絡
駐井監督:執行 “三查三驗”(查設計落地、驗參數合規;查設備運行、驗安全狀態;查隱患整改、驗閉環銷項),關鍵工序(起下鉆、固井、試油)全程旁站。
突擊飛檢:采用 “四不兩直” 方式,省 / 市應急部門聯合第三方專家,重點檢查井控、環保、承包商合規性,發現問題掛牌督辦。
遠程智能監控:依托 EISC 等系統,實時監測井口壓力、溢流、H?S 濃度等,自動報警,實現井漏、井涌等異常的提前預警。
重點風險專項管控
井控安全:嚴格執行井控分級管理,鉆進中加強溢流監測,發現溢流立即關井,按 “四七動作” 處置;高壓 / 高含硫井配備雙閘板防噴器、遠程控制臺,定期試壓。
H?S 防護:提前探測氣體分布,現場配備固定式 + 便攜式檢測儀,設置風向標與逃生通道,作業人員穿戴防毒面具,H?S 超標立即撤離并啟動應急。
設備與用電:電氣設備防爆合規,定期巡檢;起重、提升設備每日檢查,嚴禁超載;動火作業需審批,配備消防器材。
極端天氣:建立預警響應機制,暴雨、大風等惡劣天氣嚴禁高空 / 露天作業,提前加固設備、撤離人員。
四、應急管理與事故處置(閉環保障)
預案與物資
按井型編制專項應急預案(井噴、H?S 泄漏、火災等),報屬地應急部門備案;配備應急救援隊伍(或委托專業機構),儲備防噴器、堵漏材料、急救設備等物資。
演練與響應
每季度開展 1 次實戰演練,重點檢驗關井、人員撤離、氣體檢測、醫療急救等環節,演練后復盤優化預案。
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預案,1 小時內上報屬地應急部門,嚴禁遲報 / 瞞報;落實掛牌督辦,調查結案后公開結果,倒查責任。
后期處置與恢復
井噴等事故處置后,開展風險評估,驗收合格方可復工;對污染區域及時治理,防止次生災害。
五、鉆后驗收與長效監管(持續合規)
驗收與評估
完井后開展安全驗收,重點核查井控設備、環保設施、復墾情況,不合格嚴禁投產;定期開展安全風險再評估,更新管控措施。
長效機制
建立隱患排查整治閉環:日常排查、專項檢查、年度評估相結合,發現隱患登記、整改、復查、銷項,形成臺賬。
信用與追責:對違規企業實施聯合懲戒,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、停產整改;對責任人依法追責,納入安全生產信用黑名單。